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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3-21 关注(900)
社会工作者 Social worker,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运用个案、小组、社区、行政等专业方法,以帮助机构和他人发挥自身潜能,协调社会关系,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为职业的专业工作者。
社会工作者(Social worker),遵循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运用个案、小组、社区、行政等专业方法,以帮助机构和他人发挥自身潜能,协调社会关系,解决和预防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为职业的专业工作者。社会工作是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以为民解困和助人自助为宗旨的、以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为手段的专业性、职业化的社会服务工作。
其一,社会工作是一种助人的活动。如果说医生的职责是为人们医治生理上的疾病,那么,社会工作者的职责首先是帮助那些在社会生活中遇到各种困难和问题的人。从最初的施舍、慈善行动发展而来的社会工作一开始就带着鲜明的助人的特征,成为一种充满爱心的崇高的事业。但是,社会工作的当代发展已经在两个方面超越了传统的救贫济弱的活动范围。社会工作有志于为全体人民提供服务,调适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创造和谐的社区环境,以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另一方面,社会工作已经发展出一套专门的技术与方法,从而成为当代社会中一种得到普遍认同的专业,一种不可或缺的专门职业。
其二,社会工作是一种专业。美国《社会工作年鉴》认为,"社会工作是一种专业工作,不论其工作对象是着重于个人或团体,均以协助其依特殊的需要或能力,配合社会的需求,使获得社会关系的调整与生活的改善。"为了培养具有社会工作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才,许多国家都在大学里设立了社会工作学院或社会工作系,培养社会工作的学士、硕士和博士。一些国家还设立了社会工作教学委员会,以规范社会工作专业课程的设置,推进社会工作教学的发展。我国于1988年下半年开始初建社会工作专业,目前,社会工作属于社会学学科下的一个分支学科。
其三,社会工作是一种专门的职业。美国的一位学者在《纽约时报》的一篇社论中说:"一种新的职业已经并且正在我们鼻子底下日渐成熟,这就是社会工作。人们过去曾把社会工作想象成一种手挎菜篮去帮助穷人的活动,现在,社会工作是一种运用科学的方法和艺术的手段去解决各种各样社会问题的职业。"我国社会工作起步较晚,近几年来,许多人虽然已经认识到社会工作区别于传统城市居委会中的婆婆妈妈们所提供的那种社会服务,但是,社会工作至今尚未从原有的职业分类系中分离出来成为一种专门的职业,社会工作的专业服务主要在传统的职业框架中展开。从职业分化的角度看,我国的社会工作者有待于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其四,社会工作是一种制度。早在40年前,威特默就写过一本名为《社会工作--一种社会制度分析》的著作,他在书中说:"社会工作是一个有组织的机构或社团为解决个人所遭遇的困难而提供有一种援助,为协助个人调整其社会关系而提供的各种服务。"社会工作是由政府或民间组织提供的一种规范化的、专业的服务,它因此而被纳入现代社会的制度系统中,成为贯彻政府的福利政策、确保社会稳定的一种不可或缺的的制度。
综上所述,社会工作是一种以助人为宗旨、运用各种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去解决社会问题的专门职业,是确保现代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制度。
(一)社会工作者的基本角色
1. 服务提供者
2. 支持者
3. 倡导者
(二)社会工作者的间接服务角色
1. 管理者
2. 资源争取者
3. 政策影响人
4. 研究者
社会工作者队伍基本上由3部分人组成:
①从正式的社会工作学院毕业,取得社会工作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者;
②在有丰富社会工作经验的人指导下,能完成社会工作任务者;
③在社会工作的基层单位从事社会服务者。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2 年;
(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 6 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3年;
(四)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1 年;
(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颁发人事部
统一印制、人事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时间、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分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三种。社会工作者考试培训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2 年;(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四)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六)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有效。
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由发证机关收回证书,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高级社会工作师报考条件正在制定中。
接纳不等于认同,它是指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在价值观与个人背景特征等的一种包容,也是社会工作者对社会大众的统一的服务态度,是建立专业助人关系的重要前提。
在专业服务过程中,社会工作者要从内心接纳服务对象,将他们看做是工作过程中的重要伙伴,对服务对象的价值偏好、习惯、信仰等都应保持宽容与尊重的态度,决不因为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种族、性别、年龄、职业、社会地位、信仰等因素对他们有任何歧视,更不能因为上述原因而拒绝为服务对象提供社会服务。
尊重的含义不仅在于对服务对象保持符合社会文化习俗的礼节和称谓,更重要的是要认识服务对象自身的生命价值和其他基本权利,充分保障他们获得基本的资源和可靠的专业服务的权利,帮助他们解决困难,满足他们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
对社会工作专业来说,尊重不仅是一种思想上的认知,还是一种道德上的实践。在服务过程中,社会工作者不应将自身的价值观强加于服务对象,更不应指责和批判服务对象的言行和价值观,也不能向服务对象发泄自己的负面情绪。
社会工作者可以和服务对象共同分享与服务内容有关的个人感受和经验,以及社会工作专业对有关问题的看法,并提供尽力解决问题的建议,但社会工作者不得直接或间接迫使服务对象接受提出的意见或建议。
每个人都应当有权利和机会发展个性,社会工作者应当尊重服务对象的个体差异,不应当使用一般或统一的服务方法回应他们的独特需要,要充分考虑到服务对象在性别、年龄、职业、社会地位、政治信仰、宗教以及精神或生理残疾状况等方面存在的价值差异,及其与社会主流价值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尊重个性化需求,充分挖掘个人潜能。
在社会工作实践中,社会工作者要与服务对象保持良好的沟通。社会工作者有义务向服务对象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对象有权利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选择服务的内容、方式,并在事关服务对象利益的决策中起到主导作用。如果服务对象没有能力进行选择和决策,社会工作者应根据法律或有关规定由他人代行选择和决策权利。
自决权是个人尊严的体现,除非万不得已,即便是社会工作者出于好意,一般也不主张社会工作者自身代替服务对象作决定,因为这样做可能不利于服务对象发展自尊和挖掘潜能。
社会工作者应当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未经服务对象同意或允许,社会工作者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涉及服务对象个人身份资料和其他可能危害服务对象权益的隐私信息。除非在特别情况下必须透露有关信息时,社会工作者应向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并告知服务对象有限度公开隐私信息的必要性及采取相关保护措施。如果在紧急情形下,必须打破保密原则而来不及提出报告时,社会工作者事后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据并补办手续,以记录必要的工作程序。
200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级别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100
6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00
60
中级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100
6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00
6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100
60
2010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级别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100
6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00
60
中级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100
6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00
6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100
60
2011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级别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100
6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00
60
中级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100
6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00
6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100
60
2012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通知如下:
级别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100
6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00
60
中级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100
6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00
6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100
60
简介
角色
人员构成
申报条件
职业等级
职业考试
职业种类
操作原则
对服务对象的接纳
对服务对象的尊重与包容
注重个别化原则
自我决定与知情同意
注重为服务对象保密的原则
合格标准